钢铁 · 2019 VS 2020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对比
发布时间:
2020-06-2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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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基本落实,总量性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初显成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近日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提出2020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要点,包括“僵尸企业”应退尽退;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取缔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不锈钢、工模具钢,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严禁新增产能;鼓励企业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维护钢材和铁矿石市场平稳运行等要点。
整体来说,与2019年的政策相比,再次明确指出了2020年要全面完成钢铁去产能任务,政策及执行力度将继续加强,并形成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已化解过剩产能的死灰复燃;严格管控产能置换,并积极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另外强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加快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不断提高超低排放比例,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意味着环保还将常态化执行。